[摘要] 在南京全面执行楼市限购细则的背景下,从昨天开始,市民在南京买房,要多一个流程,就是要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以证明自己在限购令下仍具有购房资格。
没有证明房管部门不收件
那么,现在市民买房,怎样办理新购住房证明,以证明自己有资格买房?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现在买一手商品住房,可以先交定金认购,但在认购之后,必须要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并提供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凭借此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在送到房管部门鉴证时,开发商也必须将市民的新购住房证明,提交给受理窗口,房管部门才会对此合同进行鉴证。
而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先跟卖主签合同,但必须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送件时,必须提供新购住房证明,房管部门才会收件。
在江宁买房到江宁开证明
到哪儿去办新购住房证明?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主城八区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1)华侨路登记中心,地址为鼓楼区华侨路35号;(2)大光路登记分中心,地址为白下区大光路49号;(3)中央门登记分中心,地址为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在江宁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为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在浦口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为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在六合买房,应在以下地点开具新购房证明:(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为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的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2)六合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地址为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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