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0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已有银行方面签字的房贷合同,银行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只有借款人单方签字的合同,银行原则上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扬子晚报)在隐退多年之后,房贷险再现南京房贷市场。一家银行规定,首套房贷款客户除非购买房贷险,否则不得享受利率9折优惠。将是否购买房贷险与利率9折优惠挂钩,这引起了客户的质疑。因为最近银监会规定,银行房贷不得强制搭售理财产品,而房贷险其实也是一种理财产品。
记者昨天到该行新街口一家支行咨询房贷政策,该行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该行确实有此规定,房贷险是南京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客户购买了这种还贷保证保险后,如果大病身故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将代其还贷。比如年龄在37岁,贷款80万元、20年期限,应每年缴纳5992元房贷险保费,并连续缴10年,才能享受利率9折的优惠。记者问:“房贷险是理财产品吗?”这位客户经理回答:“是。”
既然房贷险算理财产品,而不久前银监会刚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捆绑销售等行为。那么,该行要求客户必须购买房贷险才给利率优惠,算不算捆绑销售理财产品呢?
省银监局人士认为,如果银行要求客户必须购买黄金或其他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认定是“捆绑销售”,但要求购买房贷险,难以认定是捆绑销售。因为客户购买房贷险降低了银行将来出现房贷坏账的风险,银行因此给予他一定的利率优惠,这是合理的。
南京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徐骏律师则表示,从法律上讲,该行要求客户必须购买房贷险才给利率优惠,这是一种附加条件的合同,虽然客户有选择权,但目前各家银行的房贷额度都很紧张,客户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该行有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向消费者强行推销理财产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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