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中北(000421,股吧)(000421)3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房产”)3月12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民初字第28、41号民事调解书,中北房产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以下简称“江宁国土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已调解结案。
房天下讯:本站获悉,江宁国土局迟迟未能按时交付禄口街道信陵路2幅地块的原因是,这2幅地块此前已经拆迁的居民对拆迁金额不满意,近2年来维权影响到了项目土地的交付及开工。而据中北地产负责人介绍,因迟迟未能按时交付土地,因此走法律程序向国土局提起诉讼,目前纠纷一案已经调解结案。
(证券时报网)南京中北(000421)3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房产”)3月12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民初字第28、41号民事调解书,中北房产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以下简称“江宁国土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已调解结案。【河西南首幅纯宅地明天拍卖 每平米楼面价高达8000多】
公告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组织证据交换后多次调解,中北房产与江宁国土局达成和解,即中北房产解除与江宁国土局所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两地块仍归江宁国土局所有,中北房产通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回所支付的1.9亿元土地出让金,此和解方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生效。【近10盘新推 2013南京科技住宅战打响】
回顾:
中北2011年拿下禄口信陵路两地块 因故迟迟未交付
结局:两地块退还江宁国土局 中北收回1.9亿土地金
中北房产2011年4月7日分别以6,200 万元与12,800万元拍得位于江宁区禄口街道信陵路NO.2011G02和NO.2011G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如约支付1.9亿元土地出让金。但南京国土局江宁分局一直未交付土地。故中北房产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江宁国土局解除出让合同,要求其退还已付19,000 万元土地出让金,并按土地成交价款每日1‰支付自 2011 年7 月21 日起至判决确定日期间的违约金。
但是根据公告关于此纠纷调解的结果来看,中北房产仅是收回1.9亿元土地出让金,要求江宁国土局支付的违约金并未提及。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