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地土地拍卖会上时常上演“抢地”场景,多家企业竞拍之下,往往搞出“地王”,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不少专家呼吁,让商品房用地不再“价高者得”。
近年来,各地土地拍卖会上时常上演“抢地”场景,多家企业竞拍之下,往往搞出“地王”,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不少专家呼吁,让商品房用地不再“价高者得”。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这一设想即将成为现实,国土资源部改革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相关办法预计在二季度出台,我省也正在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新模式。
“改变‘价高者得’,不仅仅是从源头调控房地产市场,也是对土地出让方式的一种改革。土地不是卖得越贵越好,既要经济效益,也要综合效益。根据计划,相关的办法应该于今年一二季度出台。”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部里要求,我省国土部门也在探索经营性用地出让新模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竞保障房建设”等等。地价不再是竞争指标。
他解释说,“限房价竞地价”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出让中已经采用,今后也会引入商品房用地出让,其特点是,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规定今后建成商品房的销售均价,然后地价出得高者得。
“双向竞价”指的是既可以限定商品房价竞争地价,也可以限定地价来竞房价。后者就是被很多专家所推崇的“价低者得”,即地价设一个限制,然后竞拍企业报房价,房价低者得。
“综合评标”将弱化价格因素,变“价高者得”为“综合最优者得”,比如溢价率达到国土部门设定的价格后,就不再竞地价了,而是看各企业提出建设条件等,综合评判其中的最优者拿地。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