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京已开预收据二手房交易 力争在4月底前办理完毕

东方卫报  2013-04-01 08:43

[摘要] 南京已开预收据二手房交易 力争在4月底前办理完毕

随着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国五条”细则陆续出台,南京何时出台地方版细则或者房价调控目标,成为市民瞩目的焦点。

昨晚6点多,“一只靴子”落地。“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出现在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网站上。通知称,南京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一句话的“房价控制目标”,言简意赅。南京市住建委随后对其做了解读。

今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00公顷

高淳溧水不限购 楼盘违反限购政策将叫停

如何严格控制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

住建委表示,南京将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

根据3月25日公布的南京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南京市区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00公顷,基本与2012年持平。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今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竣工500万平方米的任务,并全面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全年完成19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万平方米危旧房的改造任务。

加大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有效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以此来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根据贯彻落实“新国五条”的具体要求,南京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今年南京还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并对绕开限购行为进行整治。比如,对于教唆、参与、协助购房人违反限购政策的楼盘要暂停销售、企业要停业整顿、个人要坚决清退等。

与此同时,对于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对涉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经纪执业证书等。

值得一提的是,区划调整后升级为区的高淳、溧水两地,由于尚不具备执行限购的条件,目前暂不实行限购。

开盘价与申报价要一致 申报价3个月内不得提高

已开预收据二手房交易 力争在4月底前办理完毕

在市场监管方面,南京除将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此外,南京还将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要求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南京还提出新建住房在申报预售许可证时必须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并规定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

已提交预申请的二手房交易,如何处理?

3月1日,“新国五条”中“二手房征收20%个税”的规定出台后,南京全市二手房交易案件激增。南京采取各种举措,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目前已消化处理了总量的三分之一。

据悉,剩余已开具预收据的二手房交易,房产交易中心将力争4月底前办完。市住建委在解读中,对市民的理解和配合表示感谢,并“请大家放心”。

业内声音

“管好核心工作,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

“控制房价涨幅,应该调节房价收入比”

针对南京的“一句话细则”,房地产业内人士也是众说纷纭。

长期研究房地产的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认为,“挺靠谱。”他认为出台调控的核心目标就是抑制住房价过快上涨,有了具体的控制目标,平时做好在市场上的监管便已足够,“政策太细,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管好核心工作,更多的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就行。”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翔华则认为,要想有效的控制房价的涨幅,应该通过房价收入比来调节,“无非两种,一个是提高居民的收入,一个是降低房价。”他认为,除了通过房价收入比来调节外,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是抑制房价涨幅过高的有效手段。

此外,吴翔华还提到,此次公布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不能概括的说成是南京版的细则,“它只能算是细则的一部分,后续的一些规定可能还要等到江苏版细则出台之后才清楚。”

新闻链接

多市“国五条”细则(节选)

天津

1.明确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2.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5年以上家庭用房免征个税。

3.增加保障住房,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在销售现场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深圳

1.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2.严格执行20%交易税收。

3.必要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4.打击规避限购的行为。

5.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济南

1.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水平。

2.2013年的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3.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

厦门

1.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2.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

3.增加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重庆

1.主城区新建商品房价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2.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3.抑制投资投机购房,对能核实房屋原值二手房,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4.报价过高、涨幅过快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本报记者薛慧)

搜房手机上搜房,随时随地随心找房子,手机房源更精准,更快、更好、更省心!楼盘宝典--买房租房,楼盘社区尽在掌握;准确定位--直接搜索附近房源,一键搞定;楼盘动态--随时关注楼盘信息,打折优惠绝不错过;最近联系--沟通记录方便快捷,保持联系更畅通。四大强劲功能,让你买房租房轻松自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南京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