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京二手房交易酝酿使用支付宝模式 由政府托管交易资金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6-21 15:34

[摘要] 南京二手房交易模式将有大变动,买卖流程和资金交付都将可能改变。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南京市计划改变目前的二手房交易模式,新的二手房交易模式将由“资金托管”和“网上签售”两部分组成,很像目前流行的网上“支付宝”购物模式:亲,房子已经过户了,请确认付款。

(南京晨报)南京二手房交易模式将有大变动,买卖流程和资金交付都将可能改变。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南京市计划改变目前的二手房交易模式,新的二手房交易模式将由“资金托管”和“网上签售”两部分组成,很像目前流行的网上“支付宝”购物模式:亲,房子已经过户了,请确认付款。

目前二手房交易存在隐患

目前,南京二手房交易模式处于比较自由的状态。以一套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元的二手房交易为例,如果这套二手房是通过二手房中介进行交易的,通常是由买方、卖方以及中介三方,签订一份二手房交易的三方居间合同,买方通常会在签合同时,将30万元的首付款给予卖方。然后,剩下的70万元贷款,将由银行划给卖方。

如果这套二手房没有通过中介交易,通常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或者会找双方熟人做中间人,进行首付款的交割,或者会请担保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由买方将购房款支付给担保公司,确认二手房过户之后,再由担保公司将购房款划给卖方,这需要买卖双方向担保公司支付一笔担保费用。

由于二手房买卖涉及资金量巨大,同时目前的交易模式中,存在不少可以钻的漏洞,南京二手房市场上,不时会发生中介吃差价,交易惹纠纷等事件。2007年,南京二手房市场上更是发生了中介公司挪用滞留600余万元购房款的事件。

“我们强调存量房资金要进行托管,防范风险。”南京市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尽管南京二手房市场上没有发生恶性携款潜逃事件,但是目前的交易模式仍然存在资金风险。

七成二手房交易资金不托管

为了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南京市就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不得收受房款。2008年,南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为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应通过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房产中介不得通过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同时,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将二手房交易资金划入房产中介账户。

尽管南京明确房产中介不得“碰”钱,但是在实际交易中,不少二手房买卖方还是习惯将各项交易流程全部托付给中介,其中也包括交易资金。另外,南京市通过中介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只有四成不到,更多的二手房交易仍然以私人对私人的方式进行,南京的大部分二手房交易,交易资金都没有进行托管。

以2009年的二手房市场为例,2009年南京二手房成交量达到了10.5万套,可是2009年只有18811笔贷款资金通过存量房监管专用账户划转;2502笔贷款资金通过南京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专用账户划转;1605笔客户交易资金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划转。也就是说,10.5万套二手房的交易量中,总计只有2.3万笔不到的交易资金走了托管渠道,其余七成多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没有进行托管。

新模式:过户后卖方才能拿到购房款

“新的模式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网签,另一方面是全额资金托管。”南京市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针对南京目前二手房交易模式中存在的隐患,南京酝酿采取郑州、北京等城市的成功经验,推出全新的二手房交易模式。

据了解,南京市酝酿实施的新的二手房交易模式,很像网上购物采用的“支付宝”模式,买方在确认房产过户之后,卖方才能拿到购房款。另外,二手房信息必须经过房产部门的审核,杜绝了造假的可能。

在交易流程上,二手房交易将增加“网签”程序,也就是二手房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要像新建商品房那样到房产部门进行备案,并将二手房的详细情况公布在网上。买卖双方可以凭借网签号,上网查询相关二手房的历史、价格、买卖情况。这样可以避免“一房多卖”、中介吃差价等情况,同时买方还可以清楚地知道,他购买的二手房是否涉及到抵押、官司等,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在交易资金托管上,政府部门将出面作为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开设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交易资金的存储和支付。买卖双方在交易二手房达成协议时,买房人将购房款存至政府指定监管账户,交易完成、新房产证发放给买房人后,购房款再支付给卖房人;如果不能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利息将和购房款一起退回买房人账户。整个过程全部免费。

“我们支持南京市的改革,这样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件好事。”南京满堂红置业市场部经理 表示,这种新的交易模式将让市场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对他们这样规范经营的中介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朱福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南京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