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住建副部长齐骥:住房保障的主体应该是廉租房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3-14 11:42

[摘要] 摘要: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欢迎的重大转折。从住房供给的角度看,它预示着我国住房供给体系已出现根本性变化——过度市场化、过分依赖商品房的住房供给体系,已开始出现逆转,住房作为“准公共品”的一面得到了极大的凸显。

(现代快报)摘要: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欢迎的重大转折。从住房供给的角度看,它预示着我国住房供给体系已出现根本性变化——过度市场化、过分依赖商品房的住房供给体系,已开始出现逆转,住房作为“准公共品”的一面得到了极大的凸显。

“保障房供应超商品房”应成常态

在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供应,可能将首次超过商品房供应量。

青年时报一评

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欢迎的重大转折。

从住房供给的角度看,它预示着我国住房供给体系已出现根本性变化——过度市场化、过分依赖商品房的住房供给体系,已开始出现逆转,住房作为“准公共品”的一面得到了极大的凸显。

赞赏之余,我们也要充分意识到,“保障房供应超商品房”其实并不是什么过分的特殊要求,而原本就是一种应有的社会常态。

回头检视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不难发现,这份被称为“城镇住房改革纲领”的文件,其核心正是“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其中包括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向中低收入者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向收入者提供廉租房三个层次。也就是说,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初,保障性住房原本就是设计中的住房供应主体。

然而此后,随着房地产业被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以及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程度的逐步加深,上述以保障房为主的制度设计,开始逐渐走向偏离——完全市场化的商品房,成了住房供应的主体,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越来越趋于边缘化。

保障房将“首次超过市场商品房的供给总量”,其实是“还债”——在为此前过度市场化住房政策下积累的大量保障房欠账还债。

当然,对于“超过商品房”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我们不能仅满足于“还债”,还要将这一原本的住房供给常态给固定下来,并持续不断地推进。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南京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