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国土局了解到,南京市此前已经酝酿了相似的政策:开发商拿地须先缴20%保证金,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签订合同,同时缴纳50%的首付款等。另外有退地历史以及违规操作记录的开发商,在再次拿地时将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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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国土部发布了“19条”,要求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开发商拿地须先缴20%保证金等等。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国土局了解到,南京市此前已经酝酿了相似的政策:开发商拿地须先缴20%保证金,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签订合同,同时缴纳50%的首付款等。另外有退地历史以及违规操作记录的开发商,在再次拿地时将受限制。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新政即将正式实施。
退地开发商一年内拿地受限制
“有退地记录或者其他违规记录的开发商,一年之内将不能参加土地招拍挂。”昨日,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先后都出台了一些限制政策,用来防范土地市场风险。不过,市场仍然出现了一批开发商拿地之后又退地的现象。南京市国土局即将出台的政策,将明确规定这些有退地记录的开发商,在一年内不能参加南京市场的土地招拍挂,同时永远不能参加所退地块的再次招拍挂。
拿地保证金由15%提高到20%
国土部发布的“19条”中,明确要求开发商拿地前必须缴纳20%的保证金。南京市国土局表示,南京将从下一批土地出让公告时间开始,将此前15%的保证金数量提高到20%。
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南京此前进行的土地公开出让,拍卖当场就必须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发商必须和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缴纳实际成交金额50%的首付。其余的出让金一般将在6个月内缴纳结束,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适度延长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这一规定签订合同缴纳首付,那国土局将如何处理?该人士介绍说,如果50%的首付缴纳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那将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6个月仍没有缴纳首付,那么将依法没收该地块。在没收地块的时候,20%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户型、开竣工时间等也将受限制
在国土部出台的“19条”中,特别提出以下规定: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出让成交和已划拨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价款、容积率、开竣工时间等,在入网上传的同时,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及媒体公开。
据了解,目前南京土地出让条件中,并没有对套型的相关限制,那么以后是不是会增加相关要求呢?对此,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涉及具体的规划要求,因此国土部门会向南京市政府汇报情况,并和规划部门共同研究如何落实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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