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今年年初,南京国土局就已酝酿了类似的政策,“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合同并缴纳50%的首付款”的规定比国土“十九条”还要严格很多。而针对开发商拿地又退地的行为,除了没收20%订金之外,有退地记录或者其他违规记录的开发商,一年之内将不能参加土地招拍挂,同时将永远不能参加所退地块的再次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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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十九条中,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开发商拿地必须先交20%的保证金,必须在1个月内缴清50%的土地首付款等条文关注,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出让的门槛,打击开发商“囤地”、“炒地”行为。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国土局获悉,在今年年初,市国土局就已酝酿了类似的政策,“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合同并缴纳50%的首付款”的规定比国土“十九条”还要严格很多。而针对开发商拿地又退地的行为,除了没收20%订金之外,有退地记录或者其他违规记录的开发商,一年之内将不能参加土地招拍挂,同时将永远不能参加所退地块的再次招拍挂。
【5成首付】国家规定一个月,南京只给5个工作日
在国土“十九条”中,规定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而昨天南京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今年年初就制定了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缴纳50%首付的规定,比国家的规定足足缩短了35天。而在今年2月的虎年场拍卖中,竞得开发商也是按照此规定执行的。这显然提高了开发商的进场门槛。虽然年初南京规定了单幅土地原则上不得大于20公顷,但依照现在的地价水平,50%的首付在5个工作日内凑齐,非一般中小开发商能承受。“再次让央企、大房企获得了更多的机会,而中小开发商只能转战二三线城市,或联合拿地。”
同样提高开发商拿地的门槛的规定还有20%的保证金,据记者了解,南京之前的拿地保证金为15%,而新的规定将在下一次土地公告公示的时候开始执行。
【退地新政】退地开发商一年内与拿地“绝缘”
对于2009年轰动南京的招商退仙林高价地一事,南京市民应该还记忆犹新。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昨天表示,在拿地时交20%保证金,如若退地,地价20%的订金将在资金上约束开发商的拿地行为。而在这之前,没收的订金是成交地价的15%。除了通过经济手段惩罚开发商之外,南京国土部门酝酿的新规还从拿地的资格上绑住了开发商的手脚:有退地记录或者其他违规记录的开发商,一年之内将不能参加土地招拍挂。同时,永远不能参加所退地块的再次招拍挂。
该人士还以招商退地为例,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实创投资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将在今后的一年时间内,将不能参加南京市场的土地招拍挂。仙林“地王”被收回后将再次挂牌出让,这两个公司即便是在一年之后,也不能报名参加仙林“地王”的拍卖。
但是,这条规定只能限制以此名字出现的开发商,无法禁止开发商换“马甲”拿地。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开发商换了“马甲”,也要付出相应的成本,限制作用肯定是有的。
【供应限制】中小套型的比例将会落地南京
在“十九条”中,特别提出“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而南京之前的土地拍卖中,并未对套型的比例进行限制,对此,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涉及到具体的规划要求,因此国土部门会向市政府汇报情况,并和规划部门共同研究如何落实该政策。
我们还注意到,在“19条”中,还有多项新规定,比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出让成交和已划拨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价款、容积率、开竣工时间等,同时,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及媒体公开。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选择部分地块,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土地。南京市国土局表示,南京将会尽快落实“十九条”,制定具体措施,并早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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