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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 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南京晨报  作者:朱福林  2012-01-30 10:18

[摘要] 南京公租房开始接受租赁申请。昨日,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获悉,《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公租房的租赁申请条件已经明确,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社区和街道填写《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租赁公租房。

南京公租房开始接受租赁申请。昨日,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获悉,《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公租房的租赁申请条件已经明确,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前往社区和街道填写《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租赁公租房。

申请条件

今年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南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流程

◆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 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的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的审核,并通知区民政部门对其中住房状况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审核;

◆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移交的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登报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

租金多少

四大保障房片区周边存在房产租赁,片区内的公租房租金价格将低于市场价格的70%。

承租期限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承租人应按6个月租金标准交纳保证金。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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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收入线划定为1700元

2011年12月1日,《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之前,南京市住建委和民政部门完成了对各街道工作人员的填表培训工作。不过,由于公租房是新的保障方式,公租房的申购工作并没有同步展开。

“当时的情况是因为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没有划定。”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公租房覆盖了三类人群,其中之一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标准是具有城市户籍,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

“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具体是多少,在《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施行之初,这条收入线的划定还没最终确定下来。因此,当时整个公租房的申请没有能够同步展开。

春节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线终于得以确定。记者从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南京市公租房申请的收入线,已确定为按照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划定为1700元。

社区街道已开始接受申请

“现在可以到社区街道进行申请了。”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划定之后,公租房的申请工作随之展开,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所在的社区,填写《南京市住房保障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申请资料,进入公租房的申请程序。

据了解,今年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内;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符合这些条件的市民,可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的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的审核,并通知区民政部门对其中住房状况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审核;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移交的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最终,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

“现在可以找社区主任填表格,准备资料。”华侨路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公租房申请的具体流程还没分发到他们手上,但申请工作已经可以在社区一级开始了。

另两类人群申请工作暂缓

《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保障将覆盖三类人群,分别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不过,目前可以进行申请的只有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暂时还没有展开。

据介绍,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公租房租赁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申请条件与程序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同。其中,新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五年;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在本市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人(含配偶)在本市无私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同时具备这样的条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在本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私有产权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情况不一样。”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公租房保障刚刚起步,目前南京市提供的公租房数量有限,只能先考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

 

【分配】

公租房今年三季度交付

据介绍,目前南京在建的市一级公租房,主要是来自四大保障房片区的1.1万套房源。这批公租房的户型面积从35平方米到55平方米不等,分为单室套和两居室两大类,全部为精装修交付,每平方米的装修费用达到了700元,是南京数种精装修交付的保障房中,装修标准的保障房。

“公租房装修的东西比较多。”在江宁上坊保障房片区,工地负责人表示,公租房装修内容最丰富,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拎包入住。因此,在首批经适房交付之后,公租房还需要有一段装修时间。南京市保障房建设指挥部表示,一批公租房将在今年三季度交付。

据介绍,由于公租房分配采取轮候制,因此抢先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家庭,有望更早入住公租房。此外,符合公租房申请租赁条件,并且市级以上劳模、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特殊人群家庭,可以有限安排租赁。

租金为市场价七折

公租房的租金将是多少?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四大保障房片区周边存在房产租赁,片区内的公租房租金价格将低于市场价格的70%。记者在岱山保障房片区附近的西善花苑里看到,该保障房小区有不少房源在出租,小区门口的墙壁上贴了厚厚一层手写出租告示,一套简单装修的60平方米的两居室,一个月租金只要350元。以此推算,岱山保障房片区内面积的公租房,每个月的租金也不会突破250元。

据了解,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承租人应按6个月租金标准交纳保证金。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规划】

未来5年将建

9万套公租房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是否会在等待中成为画饼?南京市住房保障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南京市正在选址规划中的下一个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建设,公租房的建设量得到了大大加强。等到公租房房源充足之后,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同样可以享受公租房保障。

据了解,《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显示,未来五年,南京市将开工建设9万套、约500多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这9万套公租房包括1万套高层次人才公寓、3万套安居公寓、5万套青年(创业)公寓,基本实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新就业大学生及创业的各类人才住房有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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