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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闲置土地须在责令动工三个月以内开工

搜房网综合整理  2011-12-22 08:27

[摘要] 国土资源部21日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经调查核实的闲置土地行为,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

(中国证券报)国土资源部21日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经调查核实的闲置土地行为,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

征求意见稿规定,闲置土地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过约定、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应当建立闲置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闲置土地。对于构成闲置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纠正。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对于经调查核实的闲置土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土地使用者接到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如果土地使用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动工纠正和提出证明材料的,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应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并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对于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五种方式,分别是: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延长动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改变土地用途,并按新用途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安排临时使用,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土部21日起就《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期限为明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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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网讯 继11月25日推出了10幅地的土拍饕餮盛宴之后,时隔一个月,南京市土地市场终于有了新动作,12月22日将推出两幅地块。一幅是位于江宁东山的G61地块,一幅是位于白下区的G66地块,出让总面积达24.9万方。这两幅地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均为之前暂停出让或延拍的土地。

10万方商业综合体将入主东山

传言该地块已“暗许”万达

G61地块公示于10月19日在《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11年第14号)公告》中,原定于11月17日挂牌出售,而随后10月26日的补充公告显示该地块因故暂停拍卖。时隔一月,在《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11年第16号)公告》中显示,2011G61地块将于12月22日重新拍卖。

G61地块位于东山板块主城区内。东至现状,西至府东路,北至上元大街,南至鼓山路。总用地面积111819.5平米,实际出让面积为101086.7平米,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

备注栏显示,地块内东区须建设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一座,且该五星级酒店不得分割销售;东区内住宅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万平方米;地块所建项目中须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且需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竞买人须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地块所建项目建成后,由江宁区人民政府按12000元/平方米在商业项目中的一、二层各回购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近日,该地块已“暗许”万达公司的传言不胫而走,甚嚣尘上。该消息称,该地块将交由万达公司打造其在南京的第三个城市综合体——万达广场,而公告中提到的五星级酒店则为希尔顿酒店。言之凿凿,似有其事。

业内人士称,无论小道是否属实,该城市综合体的打造,无疑将为东山一带的商业配套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为周边楼盘的销售添得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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